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29日在烈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1案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2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2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一、以统筹安全发展为导向,忠诚履职服务大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19件155人,其中批准逮捕80件89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57件486人,其中依法提起公诉306件404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27人,全部认罪认罚。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7·17专项行动”,批捕3人,起诉21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起诉涉证券金融、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7人,其中省纪委监委督办的被告人陈某受贿案作为优秀公诉人示范庭进行全市观摩。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抓实抓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案件15件22人,其中侵犯企业权益案件8件11人。持续清理涉企“挂案”,依托大数据模型摸排案件线索100余条,对于立案后久拖不决的经济犯罪案件,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撤案处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空壳公司”予以清理。聚焦企业发展所需所盼所忧,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法律宣讲会、检察开放日、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等系列活动;走访民营企业23次,企业家约见检察长2次,点对点倾听企业诉求。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涉枪涉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工作,协同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推动源头治理,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100%。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6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2人。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落实,对43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适用率95.57%,一审服判率99.67%,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
多措并举共促国有财产保护。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针对民间借贷执行案件中税款流失问题,与区法院、区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强化协作力度,助力税务机关成功追缴税款31.96万元,并会签《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收征管的协作机制》。针对建设工程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助推30.7万元补偿费征缴到位。针对部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死亡后未停止发放问题,与区民政局等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完善动态监管,严防国有财产流失。
二、以回应人民期待为宗旨,主动作为护航民生
将心比心回应法治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等制度,办结信访案件37件,继续保持涉检进省进京零上访。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拟发放司法救助金16.55万元(已发放7.4万元)。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10人,起诉17人。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在全市率先通过支持起诉方式为4名被害人争取精神损害赔偿9.5万元。竭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9人。联合区妇联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专题讲座,并向27个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当好青春“法治护航员”,成立“石榴花”女子普法宣讲团,联合区教育局、烈山公安分局走进全区16所中小学校园,开展“防性侵、反欺凌”主题宣讲。
以心暖心关爱特殊群体。聚焦养老服务行业治理,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等5家单位进行磋商,制发检察建议2件,关停不合格养老机构1家。常态化开展“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助力300余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全面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在妇女健康权、土地经营权等方面精准发力,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3件。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依法办理的杨山烈士陵园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检察日报》刊登报道。
尽心尽力解决急难愁盼。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办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3件、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4件。聚焦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办理的网络销售伪劣灭火器案件,筛查出全市范围内购买使用伪劣灭火器线索1796条,烈山区范围内教育、医疗、商超等重点公共场所线索160条,协同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器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消除伪劣灭火器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检察监督,调取近三年交通肇事案件数据并实地勘查,就多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促推相关单位落实350余万元实施安防提升工程。
三、以高质效办案为标尺,深耕主业强化监督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42件,纠正漏捕漏诉29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2件,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采纳率100%;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财产刑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中发现的不当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采纳率100%。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4件,其中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支持起诉13件,期限内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加强对社保资金类案件的监督,办理的134件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法院审结后改变率100%;依托大数据模型,推动全省多家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监督70余件。我院参与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监督专案组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期限内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31人。积极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监督工作,摸排线索2件,通过监督兑现金额650余万元。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件,针对逾期未回复检察建议或未有效整改的提起行政诉讼4件。我院办理的“督促履行对碳谷湖违法养殖监管职责案”等3案被最高检确定为高质效案件。围绕伪劣灭火器发现难、监管难问题,办理的网络销售伪劣灭火器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并被央视十二套报道。
四、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引擎,攻坚突破激发动能
提速赋能,数字战略高效运转。积极推进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打通一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烈山数字检察之路。创新打造“烈数赋能 聚智同行”数字检察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品牌”。2次在全省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北京市东城区、淮南市等5家检察机关来我院交流学习。“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虚假诉讼监督案例”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深耕细作,理论研究成果丰硕。深化检察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立检察理论研究专班,积极营造学理论、重研究、促实践的良好氛围。我院干警撰写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视角下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研究》被评为2024年全省十大民事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并立项;3篇论文被《检察日报》《安徽检察》等刊登;在全省论文比赛中,1篇论文获二等奖,2篇论文获三等奖。我院干警作为获奖论文作者,受邀参加第二十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并作交流发言。
凝心聚力,各项监督贯通协同。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凝聚监督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9件,制发检察建议26件,涉及道路安全、河流污染等领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检察听证66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察办案活动。
五、以提升队伍素能为保障,固本培元夯实基础
政治建检筑忠诚。全力打造“党组带动、支部推动、整体联动”的烈山检察党建模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动学习模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集体学习47次。以“我是烈检人”党建品牌为载体,通过讲专题党课、举办“领导干部上讲台”“青春话检察”微课堂、“我身边的榜样”系列主题活动等形式,大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人才强检提素能。积极探索青年检察干警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全省优秀公诉人”等传帮带作用,常态化开展数字检察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庭审观摩”等活动,设立检察长奖励基金,坚持以正向激励为抓手,营造朝气蓬勃、温暖和谐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有10人得到提拔晋升,1人获评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个人,1人作为优秀办案团队成员被省院通报表扬,4人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能手”称号。
从严治检锻铁军。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防治“灯下黑”。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曝光典型案例,让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全年记录报告71件次,从源头上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烈山检察监督质效全面提升、精神面貌奋发昂扬、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各项检察工作亮点凸显。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淮北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4人次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10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成绩的获得,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仍需加强,“检察护企” “检护民生”还需进一步做实做优;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需加力,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短板弱项;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检察人员监督办案理念、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新要求。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加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守正创新、争先创优,努力为推进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以更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暴力等犯罪。持续做深做实“检察护企”,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以更实举措利民生、暖民心。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强化食药安全、环境、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聚焦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问题,加大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力度。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持续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以更优法治“供给”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是坚持以更高质效护公平、守正义。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好刑事检察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民事检察定分止争、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在进一步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展现新作为。
四是坚持以更新理念谋改革、求创新。立足检察工作当下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充分、深度运用大数据,最大限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扎根“四大检察”实践,锚定检察改革难点堵点,充分把司法政策和司法理念研究做细做实,以理论的先进性引领带动检察实践的发展进步。
五是坚持以更严要求提素能、强队伍。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构建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管理、使用体系。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风来潮起,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勠力同心。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坚定信心,求真务实、砥砺奋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丽烈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