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9月25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星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7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诉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公诉工作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之一,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公诉人依法行使公诉权和诉讼监督权,担负着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的职能,对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履行公诉职责,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重点,以加强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近年来的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考核中,我院公诉工作始终稳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社会治安趋于平稳,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我院公诉部门全力做好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工作,为稳定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7年以来,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40件342人,提起公诉225件290人,不起诉13件13人,出庭支持公诉418人次,案件的有罪判决率为100%。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我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协调,全面投入坚定不移从严从快打击。2017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18人,依法提起公诉3件4人,全部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害人身安全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7年以来,共受理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6件95人,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58件92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打击的速度和力度,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3.依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2017年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17件21人,提起公诉16件20人,法院已判决13件17人。我院公诉部门继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的力度,把发生在犯罪背后的司法腐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公诉人出庭公诉时深入剖析犯罪的发展变化,指出犯罪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和行为公信力的影响,同时提醒发案单位完善各项制约机制,堵塞职务犯罪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我院在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组织党员干警旁听庭审,提高党员干警拒腐防变意识,促进党员干警廉洁从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4.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2017年以来,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件15人,依法惩治了一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环境。针对近期多发的销售假药案件,我院公诉部门积极向民行部门移交相关线索,采取齐头并进,从严治理的措施,在保证严厉打击和提高效率的同时,使得办案过程与法律政策宣传进度同步进行,达到事半功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从宽处理亲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立足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以及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从宽处理政策。2017年以来,依法从快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81件。对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作出不起诉13件13人。
2.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案件。我院积极响应市院工作部署,引入检调对接机制推进刑事和解调处工作,规范明确了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适用条件及和解程序,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加强了民事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谅解,全力化解被害人因得不到赔偿而产生的不稳定因素。2017年以来,依法从宽处理刑事和解案件63件,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思路,讲究监督方法,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1.以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侦查监督的重点是对侦查部门扣押款物的处置、随意变更强制措施、遗漏罪犯、遗漏犯罪事实等进行监督,对轻微违法多采取口头方式纠正,对严重违法情况实现跟踪监督。第一,重点加强对漏罪漏犯、退回补充侦查后自行消化等案件的监督,防止有罪不究、放纵犯罪。2017年以来,共对10名构成犯罪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追诉决定,追诉遗漏各类犯罪事实7件。第二,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以纠正不当裁判为重点,加强审判监督。注重强化监督意识,通过庭前跟踪、庭上监督、庭后审查等方式,保证了审判工作在监督视野之下合法规范操作。同时,还注意运用纠正违法、发送检察建议等综合监督方式,对一些没有抗诉必要或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或者建议,实现抗诉方式和其他审判监督方式的协调发展。2017年以来,我院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案件3件。在提出抗诉前,针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讨论,并报市院评议,做到敢抗而不滥抗,会抗而不蛮抗,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3.以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为重点,加强监督意识。2017年以来,我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出检察建议3份,提出的建议事项及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落实,在检察建议的一来一往中实现了检察机关和被监督机关的双赢、共赢目标。我院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积极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制度,及时掌握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总结分析,提高建议质量。探索建立向被建议机关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抄送建议副本制度,采取多种途径促使检察建议得到落实。
(四)积极推进公诉机制创新,着力促进办案工作
1.探索公诉提前介入机制,以合力促办案。以有效衔接、增强合力为着力点,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的横向交流和协作,积极推行公诉提前介入调查、侦查,对一些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派员提前介入。今年以来,我院针对区监察委移送的3起案件均做到了公诉提前介入。对监察、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建议,有效促进了上述机关依法取证,为审查起诉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保证了公诉案件的质量。
2.完善办案工作制度,以创新促办案。根据刑诉法规定,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办案实际,制定创新了多项规则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对刑事抗诉案件、不起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开展评查;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3.规范办案质量考评体系,以管理促办案。加强考评管理,科学评价执法办案绩效。健全办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诉岗位职责规范、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案件质量保障规范、业务工作考评规范和执法责任追究规范。坚持以质量和效果为导向,科学统筹办案数量、质量与效果、公正与效率等关系,对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提高公诉人员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当事人权益的积极性,促进法律的统一规范实施。
4.健全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权促办案。一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与律师的交流与协作,对于律师提出阅卷、复卷要求的,为律师提供阅卷室和必要的复印、刻盘条件,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的行使。二是依法执行权利告知制度。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依法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享有的法律权利,切实保障其权利得到实现。三是探索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对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弥补被害人因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恢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五)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升华公诉执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善担当、新作为”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培育公诉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切实增强公诉人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2.加强业务理论培训,推进公诉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黑恶势力犯罪、互联网金融类新型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的理论与法律适用等专题业务培训以及研讨等活动,提升公诉人的法律理论水平;通过法律实务名家讲坛、庭审实训等活动对公诉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诉人的业务水平;经常性举办精品案件评比及岗位练兵活动,规范出庭礼仪,完善辩论技巧,拓展思维方式,切实提高公诉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我院公诉部门的周海滨同志作为淮北代表队的成员之一在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赛暨全省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大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的好成绩,其论文也在“关于司法改革背景下公诉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研讨会上荣获优秀论文的称号。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廉洁公诉形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方针,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忏悔录》、参观四眼井党员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认真查摆廉政风险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近年来,我院公诉部门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或违反办案规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院公诉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诉讼监督的手段、方法、力度及监督理念均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尤其是审判监督和追诉工作需要加大力度;二是公诉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与提高。部分公诉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办案方式与刑诉法的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举证质证能力、法庭论辩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还有不足,专家型、专业型公诉人才匮乏;三是公诉部门案多人少、新手多骨干少等问题长期存在。办案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诉工作的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进一步强化犯罪指控职能
严厉打击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活动,加大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认真做好公诉部门参与禁毒及2018年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强化公诉部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活动。加强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从严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行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不当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突出问题,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枉无辜。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分析和解决刑事审判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纠正漏罪漏诉和侦查活动中的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加强公诉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工作衔接,把诉讼监督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结合起来,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增强法律监督合力。创新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公诉队伍整体素质
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善担当、新作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公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公诉业务培训,认真参加由省院、市院组织的公诉队伍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加强公诉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公诉人才队伍,为推动公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组织保障。严格公诉队伍管理,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在公诉部门中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公诉队伍,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会议专门安排听取和审议我院公诉工作报告,是对公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也是对检察机关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创新思路,开拓进取,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努力为推进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美丽烈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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