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0日在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毛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回顾
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五年来,我院始终保持“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又连续两次被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联合授予“先进集体”,蝉联两届“安徽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安徽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工作。
1、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我院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4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37件53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其主要特点是:
查办大要案成绩突出。加强对侦查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增强办案合力,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5万元以上的大案30件,占81%,其中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4件;立案查处科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7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7人。
查办窝案、串案成效显著。我们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注意从重点案件中深挖线索,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共从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挖出涉农、电力、煤炭等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12件2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有了新突破。我院把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医药购销、工程建筑、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案件8件10人,涉案金额130万元。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了新举措。针对渎职侵权犯罪比较隐蔽的特点,我院注意从重大责任事故中发现线索,注意从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审计工作中获取线索,注意从公安机关查办的案件中追踪线索,注意从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中梳理线索。“四个注意”打开了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拓宽了案件渠道。五年来,所办案件涉及税务、国土、环保、农机监理等行政执法单位,如办理了相山区国税局某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税收流失200余万元,杜集区“4·30”重大责任事故致多人死亡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案。案件的成功办理,为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起到警示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
提高案件质量有了新平台。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案件质量,我院建立健全了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规范办案流程,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用多媒体示证出庭支持公诉,加强了内部监督,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五年来,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侦结及时率、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检察职责,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506件7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42 件59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1件1028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35件842人,所办理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严格把握、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111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007年以来,我院始终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立案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强化。五年来,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22件,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批捕8人,追加起诉5人。对审判机关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7件8人。发现侦查和审判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违法情形予以依法纠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面推进承办检察官全程监督负责制,实行卷宗审查方式改革,着力促进办案规范化。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4件,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21件,再审改判18件,改变率为85%,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办理民事申诉和解案件107件,没有一起和解反悔或反复申诉情况发生;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51件,43件得到了合理地裁判,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和国家利益。我院民事行政工作坚持抗诉监督与和解息诉工作并重,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院判决既判力和审判权威,该项工作业务考评连续五年居全市第一,被省检察院评为“民行工作先进集体”。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我院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窗口”作用,用法律手段为群众排扰解难。在全省首创了“群众来访点名接待制度”,开通网上举报、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启动心理咨询介入接待工作,坚持实行检察长接待制度,完善“首问责任制”、“信息反馈制”。五年来,共接待来人来访400余人次,受理案件线索236件,初查126件,初查后立案4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2件,刑事赔偿案件14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2件。在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中,严格落实联合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联系人制度,延伸接访途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连续5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我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和服务创新,不断优化社会环境。
2007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发展战略,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和服务管理创新。
1、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和“服务大投入、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活动。我院本着“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各项具体服务措施,规定办案干警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五年来,我院先后与16家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建立密切服务机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狠抓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发现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为目标,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五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20次,上法制课40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使辖区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被区委区政府授予“2006-2010年度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3、积极探索矛盾化解和社会服务司法新模式。为维护人民群众及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我院积极探索矛盾化解和社会服务司法新模式。出台了《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若干问题的意见》,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新举措,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考察、回访、帮教,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建立了控告申诉、民事行政、批捕、起诉等部门协作、系统配合、信息交换内部联动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切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开展“检企共建”、“检镇结对”、“带案下访”等活动,以服务企业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后进村”改造、推进矛盾化解为载体,把检察工作向社会延伸、向老百姓贴进,不断拓宽检察服务职能。
4、积极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2007年以来,我院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定期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向敬老院捐赠价值万余元的电器,“重阳节”为百岁老人送去节日礼品。女干警先后与40名留守儿童结成对子,通过开设亲情电话、心灵信箱,为每个结对儿童建立成长档案,有效地解决了留守儿童家教缺位、亲情缺失、交流缺少、监护缺乏等问题。向偏远山区学校捐赠电脑22台,引导留守儿童“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教他们学会运用网络汲取丰富的知识食粮,促进了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工程。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2007年以来,我院不断创新管理新模式,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有机统一,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1、推出“文化育检”新思路。2007年以来,我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为基石,积极开展“文化育检”活动,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等多个层面入手,将检察文化渗透于执法思想、工作理念、思维文化、管理方式、行为模式、工作习惯等各个方面。通过五年的锤炼和积累,院训、院精神、院歌和“智、乐、真、勤、廉、辨”六字检察工作理念,已注入全体干警的脑、心、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2、认真开展政治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五年来,我院把纪律作风教育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教育贯穿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之中,渗透到办案第一线,体现到办案的每个具体环节。通过学教活动,广大干警的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经走访调查,人民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3、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我院班子始终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决执行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上,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工作上,做到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政治上,做到任人唯贤,积极培养后备干部;作风上,做到廉洁自律,开拓进取。在上级院巡视考核中,干警对班子测评的满意率为100%。
4、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我院注重加强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教育,将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倡导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理念。五年来,我院98%的干警取得本科以上学历,19人获法学学士学位,7人获得法律硕士学位,23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市以上媒体发表理论探讨性和法律宣传文章500余篇,推动了队伍专业化建设。
5、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院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目标,以争创全国“十佳检察院”为载体,积极引导干警创先争优,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五年来,我院各项业务综合考评居全市前列,连续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涌现出一批业务骨干和执法典范,先后有6人入选高检、省、市检察院人才库,1人荣获市“劳动模范”、2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6人荣立三等功,32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单位表彰,优良的团队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同。
(四)强化检务保障,全面促进保障现代化。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强检就是向科技要战斗力”。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设计建设了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集案件讯(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指挥系统于一体,功能齐全、设备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办案工作区。2007年以来,我院又先后投入400余万元,改造办案工作区,更新办案用车12辆、台式电脑50余台、手提电脑20余部;完善三级网络建设,开发网上办公OA系统,实现了网上公文传输、文件签署、案件讨论、案件监督,为规范办公、办案行为,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和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强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机制、监督手段、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服务大局的职能有待进一步拓宽。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2年工作意见
2012年是县区人大、政协、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换届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站在一个新的起点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我们时刻不忘党对我们寄予的厚望,时刻铭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肩负起人民的重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肩负起祖国的重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今后五年里,我院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全面发展、跨越发展”一条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以“抓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建一流检察院”为目标,着力在社会矛盾化解上下功夫,着力在社会管理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在公正廉洁执法上下功夫,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烈山区赶超发展、跨越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12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专业化。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使干警做到: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重要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工作的始终。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1、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在创新办案机制的基础上,统一调配精干力量,下大力气查办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民利的案件和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行贿、受贿及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质量第一”,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增强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
2、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既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同时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3、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把群众关注的执法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强化监督的重点,下大力气纠正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坚持把执法监督同查办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犯罪案件结合起来,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4、不断加强预防犯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紧密联系我区实际,建立健全在党委领导下的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社会化大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从制度上、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
(三)实施科技强检工程,进一步改善检务保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政务新区技术、侦查大楼的筹备和建设工作,推动科技强检。按照“先进、适用、配套、普及”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侦查、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必须的技术装备建设,提高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提高办案现代化水平。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实施法律统一起来,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牢记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按照区委和上级院以及本次人代会的要求,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区赶超发展、跨越崛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