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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余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依法宣判
时间:2022-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由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