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王某甲、王某、王某乙合同诈骗案依法宣判
时间:2021-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王某乙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由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王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某乙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