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检察风采
党的建设
通知公告
检察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宋计美、贺景桂帮助毁灭证据案依法宣判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近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宋计美、贺景桂
涉嫌
非法持有枪支
罪一案,由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
宋计美
犯
非法持有枪支
罪,判处
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
贺景桂
犯
非法持有枪支
罪,判处
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中国检察听证网
--淮北市检察门户网站集群--
淮北市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