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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犯罪嫌疑人粟坤、张娟、钟家菊寻衅滋事案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时间:2024-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犯罪嫌疑人粟坤、张娟、钟家菊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24年7月22日由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间,成都熙和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亮(已起诉)纠集粟坤、张娟、钟家菊等人,使用电话、短信、律师函、信访对欠款人进行滋扰、纠缠、恐吓等“软暴力”手段为第三方网贷公司催收欠款,造成众多单位、个人无法正常工作,众多被滋扰、恐吓人员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其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因该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依法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申请法律援助,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害人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周海滨、张贺雨

联系方式:0561-520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