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隆重纪念建党101周年,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各党小组民主推荐,院党支部认真研究,并报院党组同意,决定授予第一党小组为“先进党小组”称号,授予米育红、周海滨、高西红、陈晨、张静、甘同标、曹春、盛楠8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谢鹏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昂扬斗志,在推动烈山检察各项事业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体干警向受表彰的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学习,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顽强的意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推进烈山区人民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