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实践成果,不断完善我院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经各党小组民主推荐,院党支部认真研究,并报院党组同意,决定授予第三党小组为“优秀党小组”称号,授予朱伟、刘淙淙、崔晶、丁晗、甘同标、张梦莹、周海滨、曹雪哲8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武君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争取更大成绩。全体党员干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