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烈山检察院2023综合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综合办公经费
主管部门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A)备注
年度资金总额:205205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20520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
综合办公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检察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分值




(50分)
数量指标保障内设机构数量510
办公用品采购数量2000个5
质量指标经费支出合规性合规15
时效指标及时发放工资每月15日前10
成本指标总成本控制≤205万元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检察事业顺利开展程度明显15
生态效益
指标
本指标不适用
可持续影
响指标
对持续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影响程度程度明显15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90%10
总分100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