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烈山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烈山区检察院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1万元,下降(1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20年预算相比均为0 ,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22.22%,原因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必要的公务招待使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8〕288号)等相关规定,该经费主要用于接待省院调研、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4.2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14.28%,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及标准,严控汽车维修管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5台保留车辆的加油、维修、清洁保养。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无变化,本单位无购置车辆计划。本单位车改后保留5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