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2015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5-05-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公开文字说明

  一、部门职能

  1、负责全区刑事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及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承办应当由本院抗诉的案件,并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2、负责全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3、负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工作;4、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对本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5、承办其他应由区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

  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按照“四个全面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坚定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美丽烈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烈山经济发展;二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四要打造“三个”检察,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法治检察”;五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三、部门概况

  烈山区检察院有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计划装备科、政治处、办公室。由计划装备科负责本院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科室有正式干警两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5人,本院现有41名检察干警(其他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7人,有执法执勤车辆10辆,办公面积3500平方米,是集办公、办案、执勤、案件讯(询)问、监控、指挥系统于一体、具有配备精良的信息化设备和办案装备的法律监督机关。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等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50.38万元,其中罚没收入5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0.3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314.9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及人员工资;项目支出235.4万元,用于保障本院办案及日常办公需要,用于装备购置,完成科技强检任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469.8万元,占8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4万元,占5.22%%;住房保障支出36.92万元,占6.7%%;医疗卫生保障支出14.92万元,占2.72%。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安排如下: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