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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2021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24在烈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基础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发展与突破,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烈山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回望五年,我们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更加坚定

同频共振顾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五年来,我们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打好检察“组合拳”,服务保障烈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定位新时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把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中央、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于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举措、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按程序规范向市院和区委请示报告。扎实开展“讲重勇作促”“讲严立善新”“三个以案”等一系列专题警示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握新形势,全面助力“三大攻坚”。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校园贷”、洗钱等各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5件22人,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户施策开展1+1”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实现结对帮扶的16户贫困户全部脱贫。依法办理扶贫领域犯罪7件7人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向符合救助条件的17起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1.33万元。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强化民事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专项工作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刑事犯罪18件38人,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3件,用法治力量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聚焦新要求,用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服务民营企业机制,通过接待室接访、视频接访、12309举报平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约见检察长等多种渠道,打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积极构建 “”“新型检商关系,举办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检察开放日5走访全区民营企业80余次。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件36人。开展“检察长办理涉民企案件集中月”活动,检察长亲自参与办理涉企案件2件。

二、回望五年,我们坚持综合治理,推进平安烈山建设上更加有效

践行宗旨保民生是检察机关的根本立场。五年来,我们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主动担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准打击、坚决“亮剑”。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件26人,成功办理黄桥社区居委会原主任朱正星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件8人。

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着力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611件977人,依法批准、决定逮捕457件683人;受理审查起诉844件1244人,依法提起公诉726件1084人。其中,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43件192人,提起公诉170件229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盗抢骗”犯罪165件274人,提起公诉216件360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9件10人,提起公诉22件28人。全面落实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要求,实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送法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举办法治专题授课60余次。

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坚持普法教育和社会治理相结合,全面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各部门结合日常业务,积极开展《民法典》、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公益诉讼集中宣传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温暖控申”品牌,接待群众来访350余批次,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200余秉持刑法谦抑性理念,降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前羁押率和案件起诉率,依法不批准逮捕153件288人,不起诉51件66人,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回望五年,我们坚持公平正义,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更加充分

强化监督促公正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追求。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理念,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全新布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求精。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1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强化刑事侦查监督,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强化审查把关,依法纠正漏捕11人、漏诉28人,漏罪28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抗诉11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0余份,发出检察建议18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13次办理刑事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3件

检察稳中提质。着力补齐法律监督短板,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升级版”。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98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8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份。

公益诉讼稳中增效扎实推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深化年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障扶贫农饮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区农村饮用水供水点和规模以上水厂进行了全覆盖走访督查,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大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查办力度,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0余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65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份,行政机关回复率、采纳率、整改率均达到100%。2019年办理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先后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报道,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回望五年,我们坚持守正创新,在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上更加主动

深化改革谋发展是检察机关的动力源泉,五年来,我们紧紧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全面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创新,勇于担当,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新突破。

蹄疾步稳完成检察体制革。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编制移交等工作,做到平稳过渡全面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检察院内设机构由9个设置为5个。积极推进员额制改革入额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和员额制管理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稳步推进职务职级套改、择优选升,激发改革内生动力。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综合考评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量化指标,促进担当实干、优质办案。

勇立潮头推进办案模式变革。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重大疑难及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规范检察委员会把关职能,召开检委会90次。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9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305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5950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7%,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一抓到底深化检务公开变革。积极推进检务大厅建设,打造集控告申诉、来访接待、法律咨询、检务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检务工作区,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对符合条件的18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人次,先后邀请代表、委员5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40件,法律文书709份,重大案件信息1151条,进一步强化了检务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五、回望五年,我们坚持固本强基,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更加全面

苦练内功重自强是检察机关的立业之基。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在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铁军,烈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以笃学“治心”,努力厚植理想信念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忠诚品格高质量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64个,修订完善制度21项,教育整顿期间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零线索、零举报,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以勤学“厉兵”,努力练就过硬本领。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200余人次分批到知名高校进行脱产培训,提高干警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开展全领域岗位练兵、多层次业务竞赛,举办法律文书制作、案件辩论赛、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先后组织39人次参加省级以上专题培训班。1人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1人荣获全省业务能手。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检答网、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媒体,补齐干警规范执法工作短板,提升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

    以法纪“铸魂”,努力营造清风正气。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一系列专题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筑牢廉洁从检防线。全面落实高检院巡视省院、市院巡察烈山院反馈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10余项制度机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共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52件,其中领导干部带头填报28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80余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开展警示教育50余次对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予以诫勉谈话1人,进一步拧紧党风廉政建设“螺丝钉”

各位代表,五年发展成之惟艰,五年耕耘收获满满。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全市十佳政法单位”等殊荣连续六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谨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走过的历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烈山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助推烈山检察工作不断前进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奋斗百年路,起航新征程。今后五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督能力、提升队伍素质、提质检察形象、提效保障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丽烈山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三力。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法治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执行力。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以“求极致”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跋山涉水未停步,初心一如来时路。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担使命,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产业之美、生态之美、形象之美、人文之美、幸福之美、和谐之美的现代化美丽烈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温暖控申: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坚持法治方式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采取俯下身子,力求群众一次性跑腿;搭起台子,集聚提供一站式服务;明晰“路子”,促进诉求一条龙办理;做好“样子”,积极打造一把手工程;走出院子,推动服务“一公里”延伸的“五个一”工作法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温度”。

3.捕诉一体化: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上的重新调整,由同一检察官承担批捕和起诉工作,并不会产生诉讼法效力上的差异。“捕诉一体化”有利于精简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流程,能够发挥刑事诉讼机制内的制约作用。

4.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以建议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为核心内容,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即“一号检察建议”。

5.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6.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