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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14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416日在烈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融入美丽烈山建设,“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忠诚履行检察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新局面。在2014年检察机关基层院工作考评中,我院再次获全市第一名,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典型”,被省文明委评为第十届省“文明单位”,控告申诉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一)保持惩防职务犯罪新高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4年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出手惩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4件1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其主要特点:一是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成绩突出。大案占立案总数的100%,其中,科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人。二是查办贪污贿赂窝案、串案成效显著。从重点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共挖出涉及民生、征迁建筑等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3件9人,占立案人数的60%。三是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实现新突破。共立案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占立案总数的65%四是办案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验鉴定等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全面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在辖区重点工程项目和关键领域开展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全年开展6件个案预防,组织犯罪分析17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份,开展预防调查50次。注重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部分国企领导干部到市第二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为企业、三镇、四个办事处作廉政报告12次,开展预防宣传30次。认真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积极推进预防工作六进活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240余次。通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二)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新常态,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014年我院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公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抢劫、盗窃、诈骗等各类犯罪嫌疑人97件12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7件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53件21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14件166人,经审理均作有罪判决通过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准确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平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严格把握、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40件50人、不起诉26件26人。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健全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建立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案件办理机制,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提升了执法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我院与辖区相关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与烈山消防大队等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构建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切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社会治安情况定期分析,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6件。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淮北七中、昕昕、洪庄等中小学4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在马场等学校举办法制讲座,预防青少年犯罪。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年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达297人次。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增强诉讼活动监督新实效,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通过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强化立案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4件,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8人;对审判机关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3件5人;对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纠正15件;同时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件4人。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了司法公正。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四个并重”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4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当事人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6件,维护了民事、行政法律的正确实施。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线索41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5件,民事申诉案件9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其他案件线索6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控告申诉部门办理17件,转本院业务科室22件,转相关单位2件。所受理的线索在七日内全部分流,无一超期积压。规范信访接待流程,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四)构建检察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

2014年我院以构建严密规范的执法制度为目标,在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和创新。

完善规范执法机制。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为平台,积极开展案件管理改革把住案件的“进口”和“出口”,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案件诉讼环节受理、分流、监督和归档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对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违法违纪零容忍。探索出台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机关监督的常态化。积极推行庭前会议、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将规范执法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完善办案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自觉向人大作反贪、预防、公诉、侦监等工作的专题汇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来院旁听决定不起诉、决定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等案件,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完善信息化管理机制。对干警实行网上考勤管理,财务运用财政一体化软件管理,对车辆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建设网上举报、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等系统, 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确保“全员、全面、全程、规范”应用。

(五)适应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我院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突出抓班子带队伍,抓教育强素质,抓管理促规范,努力建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教育。根据区委和市院的部署,我院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载体,通过区委领导、检察长上党课,邀请教授作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到文昌宫教育基地接受群众路线再教育等方式,强化干警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提升职业素养;通过到村镇、企业、社区调研座谈,察民情、解民忧,真诚服务群众,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通过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定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行为规范》简易手册,认真清理整改办公用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使全院干警养成风清气正、令行禁止、严明高效的工作作风。2014年我院无一例办案安全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建设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轮训制度,完善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检查、谈心等制度,召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采纳每名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班子成员的分工重新进行调整,使分工更加合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敢于担当,真正做到以人格魅力凝聚人、以躬身敬业带动人、以公正无私影响人。

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深入开展班子成员“每周一讲”、干警“每日一讲”活动,举办执法规范业务考试、岗位文书写作竞赛等练兵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建立检察人员分类培养机制,通过学历教育、岗位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进行在职培训,着力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意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竞赛,支持年轻干警分别到中国政法、人大、浙大等知名学府进行培训,提高干警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2014年我院2人被安徽大学录取为法律研究生,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市级以上刊物和媒体上发表理论探讨性文章21篇、警示教育文章86篇。通过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能。

 构建职业化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检察职业准入,通过“公招选优”的选拔机制,引进人才,优化队伍的结构。提高检察官准入门坎,规范检察官任命程序,选拔培养德才兼备的检察业务骨干。2014年院党组研究确定4名年轻有为的业务骨干任科室局副职,任命5名助理检察员,激发年轻干警的工作热情。在区委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又增设了3个内设机构,提拔2名正科级检察员,通过人员调整为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一年。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法律监督取得实效,各项工作得到了省市区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点赞。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帮助、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法治建设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措施还需完善;二是司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制约等理念依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相对缺乏。对此,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按照“四个全面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坚定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美丽烈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烈山经济发展。按照区委关于烈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我院服务烈山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密切关注我区经济发展动态,深入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大型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影响企业发展及投资环境的案件,努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监督有关部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查办案件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等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打造“三个”检察,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法治检察”,维护公平正义。坚守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人权保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打造“民生检察”,传递法治人文关怀正能量。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立足职能察民情、护民生、保民利,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打造“快乐检察”,凝聚精神力量。建立快乐检察载体,落实从优待检政策,发挥检察文化的灵魂导向、振兴激励作用,构建全院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通过打造“三个”检察,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的法治意识、为民意识、奉献意识,养成求真务实、严守规矩、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严守中央、省、市、区委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论监督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牢记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和上级院以及本次人代会的要求,深入践行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扎实工作,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美丽烈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

②“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项目、进学校、进媒体。

③“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

④“四个并重”: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结果监督与环节监督并重、诉讼监督与法律服务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