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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2010年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2月28日在区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一统三化、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和“六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以检察业务工作为基础,执法办案为中心,目标考评为抓手,创新机制为举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了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业务

1、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2010年,我院坚决贯彻省、市、区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职责。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同比上升10%。其中涉嫌贪污罪2件3人,受贿罪2件2人,挪用公款罪5件6人,玩忽职守罪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其主要特点是: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要案7件,占立案数的63%,其中要案1件

----注重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注重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中深挖线索,加大办案力度,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串案2件2人,工程建筑领域职务犯罪窝案1件2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窝案1件2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针对渎职侵权犯罪危害严重的情况,我院采取有效措施,立案查处了省院督办、市院交办的杜集区“4·30”因玩忽职守致10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 2件2人,办案过程中及时向国土、建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了两部门依法行政行为。

----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完善了以质量为核心的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对办案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运用多媒体示证出庭支持公诉,加强了内部监督,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全年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结及时率、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我院认真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94人,依法提起公诉156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22人、不起诉13人。维护了司法公正,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0年,我院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大力开展立案监督和刑事诉讼监督。全年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监督立案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批捕2人,追加起诉2人。对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2件。发现侦查和审判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违法情形予以依法纠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督。

----积极推进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全面推进承办检察官全程监督负责制,实行卷宗审查方式改革,着力促进办案规范化。2010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和解案件7件,息诉6件。抗诉监督与和解息诉工作并重,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院判决既判力和审判权威。

----努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人来访132人次,受理案件线索47件,其中举报类案件线索33件,申诉类案件线索14件。按“归口处理”原则,转自侦部门9件,转民行部门9件,转其它单位1件,控申科办理28件,其中初查18件,移送立案1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2件。在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中,严格落实联合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信访联系人制度,延伸接访途径,把问题发现、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我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在连续三届被高检院授予 “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后,今年又被省院推荐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010年,我院紧紧围绕区委“一统三化、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按照“六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开展服务“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活动。2010年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本着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的工作理念,制定16项具体服务措施,规定办案干警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着力为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院在狠抓办案、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发现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为目标,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2010年,共开展法制宣传4次,上法制课6次,发宣传资料5千余份,使辖区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181名“五类人员”进行了2次考察。对辖区内治安问题集中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了专项治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积极探索司法新模式。全面启动量刑规范化建议工作,出台了《关于审查处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帮教新举措,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考察、回访、帮教,做到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4、深入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2010年,我院继续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活动,定期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向敬老院捐赠价值万余元的电器,“重阳节”为百岁老人送去节日礼品。女干警继续主动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开设亲情电话、心灵信箱,深入了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为每个结对儿童建立了成长档案,有效地解决了留守儿童家教缺位、亲情缺失、交流缺少、监护缺乏等问题。

(三)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有机统一,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

1、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区委和市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院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并把主题实践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学教活动相结合,有效解决了干警在思想作风、执法作风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2、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我院班子始终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决执行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决策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习上,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工作上,做到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政治上,做到任人唯贤,积极培养后备干部;作风上,做到廉洁自律,开拓进取。在2010年上级院巡视考核中,干警对班子测评的满意率为100%。

3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习时间,突出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2010年,我院进一步完善了《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定期开展业务帮带、岗位练兵,积极参加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在全省“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副检察长王莉莉以优异的成绩夺得全省“十佳公诉人”的桂冠鼓励干警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与法律宣传,全年在市以上媒体发表文章53篇。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目前,我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已达98%,17人获法学学士学位,5人获法硕学位,21人取得法律资格,推动了队伍专业化建设。

4、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察干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做到了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按照《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干警文明办案,公正执法。开展经常性的作风纪律教育,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到凤阳县小岗村学习沈浩同志事迹,到蚌埠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参观学习,强化了干警的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5、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理念文化、人本文化、管理文化、素质文化、廉政文化、环境文化、和谐文化”为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文化育检”活动,引导干警争先创优,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谱写了检察工作新篇章:2010年我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省文明单位”、“省卫生先进单位”、“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四)加大检务保障投入,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我院继续坚持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网络建设。2010,我院投资200余万元购置办公电脑,完善三级网建设,开发网上办公OA系统,实现了公文传输、案件网上监督、无纸化办公功能;在局域网上开通了网上书库、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极大地提高了我院的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更新、完善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相对封闭”的规范化办案工作区,确保了办案安全。

2010年,我院坚持把接受外部监督作为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和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我院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聘任人民监督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即将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强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律监督机制、监督手段、监督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力严重不足等困难和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强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等重点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突出“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着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文明和谐、生态环境优美的门户新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工作思路,我院今年着重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注重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投入社会综合整治活动

充分发挥打击、预防、保护、监督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紧密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为烈山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注重服务大局,积极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紧紧围绕烈山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牢牢抓住我区的“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的机遇,拓展服务途径,努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推进创新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三)注重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加强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立由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机制,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四)注重机制创新,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注入新的生机

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有力有序推进检察改革措施,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效能。

 

(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以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整顿等活动。突出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和培养锻炼,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六)注重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贯彻党的政策与实施法律监督统一起来,始终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牢记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按照区委和上级院以及本次人代会的要求,深入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建设产业特色鲜明、城乡协调发展、社会文明和谐、生态环境优美的门户新区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