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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检察为民 情暖人心
时间:2023-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被不起诉的王某某家属袁某拿着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来到烈山区人民检察院表达他们的谢意。拿出锦旗时袁某激动地说道:“谢谢,谢谢检察官,我的家属因为不懂法种植了罂粟幼苗,但是检察官办案不看表面看实情,作出不起诉决定,考虑我家属发生交通事故只能卧床养伤的实际,检察院的同志又来到家里签署认罪认罚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让我们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事情源于2021年的10月份,涉案的王某某在捡到“大烟壳子”(罂粟果实)播撒在自家附近并长出了600多株“大烟”。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种植罂粟数量只要达到500株就构成犯罪,至于种植用途是自用还是制毒,并不影响定罪。经承办人分析研判,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认为对该案的不起诉符合“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结合王某某近期因发生交通事故需卧床养伤的实际,承办人协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值班律师,带着卷宗及认罪认罚电子设备来到王某某的家中,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该案件的灵活办理是在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身边“小案”,以人性化办案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温度,传递检察温情,深入打造“支起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检察特色工作。(邱阁/文 王禹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