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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检察院与区妇联“联手”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
时间:2021-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我院联合区妇联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7月22日上午,合作机制签约仪式在我院举行,区妇联主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代表共建单位签署合作机制,我院未检全体工作人员加了签约仪式。

合作机制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保护制度、加强帮扶关爱救助工作等联动合作工作机制作出具体规定,旨在加强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强化未成人保护专业化建设,推动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障。

联签仪式后,参会人员围绕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落实进行了交流座谈,区妇联参会人员表示要扎实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为她们撑起“半边天”、当好“娘家人”,同时将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主体,继续做好服务工作。我院未检部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联合区妇联签订《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形成合力,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