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传递检察温暖
时间:2021-04-02  作者:李赛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的加大对贫困当事人家庭的关注度,实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有效救助。4月2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对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星海主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此次听证。

 申请人高某某,自身视力一级残疾,低保户,无工作,无收入来源,系原民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2015年,被告购买高某某小麦、黄豆等谷物几千余斤,购买后拒不支付货款使高某某遭受财产损失1万余元,该笔款项至今尚未追回,且目前被告已下落不明,高某某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现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开销。偶然间,高某某通过宣传得知检察机关有司法救助的职能,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本院受理后立即开展审查核实,经审查,高某某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听证会上,王星海向听证员及申请人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原则、救助的相关规定,详细阐述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过程及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各位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被救助对象的自身情况、实际家庭情况、案件造成的重大的损失以及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及发表意见,认为本案中申请人高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该予以救助。

      此次公开听证体现了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传递了政府关怀和司法温度。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把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作为工作常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案力度,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