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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助力美丽烈山建设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检察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主题宣传周活动的要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爱暖阳”未检工作室联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淮北市南湖公园是一个因采煤塌陷形成的湿地,2005年被国家建设部批准命名为“国家级湿地公园”,2018年1月被批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022年3月,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淮北市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开发旅游项目,在淮北市南湖风景区内违规建设养殖场,养殖鸭子、鹅、鸡等家禽。该养殖场污水、禽畜粪便未经收集、贮存等方式进行处理,直接排放进南湖,导致周边水体污染,并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清理,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为进一步巩固办案成果,6月8日下午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前往淮北市南湖湿地公园开展法治宣传,向人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200余册,用现场讲解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使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