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是加强对弱势困境儿童的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教育厅实施“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为弱势困境儿童提供特别保护”为主题的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和烈山区教育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关于实施 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的意见》。
2022年1月12日双方就签署的内容上达成一致,对如何加强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依法处理弱势困境儿童被侵害案件、加强对弱势困境儿童及其监(看)护人的教育,确保国家关爱弱势困境儿童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进行了探讨。
下一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和烈山区教育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实现特别保护行动“1+1=实”的目标,并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深度融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