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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暖人心,群众致谢送锦旗
时间:2021-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机关在扶贫中让我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办案中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暖。受助贫困户高某某握着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427日一大早,烈山区古饶镇一案件被害人高某某及其家属为烈山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一面绣有扶弱济困 恩重如山的锦旗感谢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他们所做的司法救助工作。

    救助人高某某,自身视力一级残疾,低保户,无工作,无收入来源,系原民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2015年,被告购买高某某小麦、黄豆等谷物几千余斤,购买后拒不支付货款使高某某遭受财产损失1万余元,该笔款项至今尚未追回,且被告已下落不明,高某某无法通过诉讼渠道获得赔偿,早已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开销。

    偶然间,高某某通过宣传得知检察机关有司法救助的职能,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向本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第三检察部在收到高某某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当日开展审查,经过审查、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请区政法委审批等一系列程序,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最终对高某某作出司法救助决定,现司法救助金于近日发放至高某某银行账户。

    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努力做好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