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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担当作为,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
时间:2021-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高检建[2020]4号”检察建议书。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担当作为,扎实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2021年2月23日上午,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干警共同前往烈山工人村社区,联合开展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向群众现场解读相关法律及解答疑问等方式,提高群众对窨井盖等公共基础设施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增强群众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法治意识,提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宣传活动结束后,第二检察部干警先后来到烈山区住建局、烈山区应急管理局和烈山区城管局召开座谈会。会上,检察干警宣传了“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主动了解辖区窨井盖问题治理情况,与与会人员共同探讨了窨井盖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接下来,烈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为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