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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火墙 绷紧保密弦”保密强化周之保密知识篇(五)
时间:2019-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筑牢防火墙 绷紧保密弦”保密强化周之保密知识篇(五)

 

这样做确保泄密事件不发生

借调人员泄密“三大祸首”

一是选人用人不慎重。在人员选择上,有些机关单位借调人员从民营企业、民间组织等社会单位中选取。在人员使用上,借调时间未按组织部门要求的时限,往往超过1年。借调至涉密岗位工作的,未严格履行涉密人员审查确定程序。

二是教育提醒不充分。未将借调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机关单位日常保密管理范畴。对借调人员上岗、在岗时期的保密教育提醒不到位甚至压根就没有。借调人员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缺乏,是造成过失泄密的主要原因。

三是监督管理不给力。用人单位未能尽到监管责任,过于信任借调人员的保密素质,对于一些涉密文件随意扩大知悉范围,使借调人员有较多机会接触并积累涉密文件材料。 

借调人员保密管理“三大要素”

人员选用:先审查,后上岗

用人单位应结合借调人员所在部门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拟借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保密素质及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借调到涉密岗位的人员,按照“以岗定人”的原则确定为涉密人员;借调到非涉密岗位但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知悉少量国家秘密的人员,按照有关保密法规,对其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果借调人员本身就是涉密人员,用人单位也可对该涉密人员进行复审,确保其符合借调岗位的工作要求。

人员教育:先培训,后上岗

机关单位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对借调人员进行专门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保密工作知识技能,充分做好上岗准备。教育培训要结合业务实际,根据借调人员可能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事项性质、保密范围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借调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借调人员进行保密提醒,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任务、保密法律法规特别是保密知识技能的培训,常提醒、长教育。

人员监管:先承诺,后上岗

要结合机关单位保密管理工作实际,选取适宜的管理措施,既能充分调动借调人员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应有作用,又确保借调人员不泄密、不出事。用人单位应与借调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使其了解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各项保密管理要求,知悉未履行保密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除《保密承诺书》制式条款之外,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在不与保密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适当补充相关内容。发现借调人员存在违反保密制度要求的苗头时,应第一时间制止纠正,对于不适宜继续借调的人员,应果断退回原单位。借调结束时,要严格审查、督促借调人员清退所有涉密载体,切实履行交接程序。

借调人员多承担文稿起草、专项工作等较为繁重艰巨的任务,在对他们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应多关心他们特别是异地借调人员的生活、家庭及思想状况。

文件经手,当心泄密

机关单位日常工作中,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可谓“老生常谈”。但我们往往容易忽视,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并非个体所能独立完成,在整个文件运转过程中,存在多名经手人,一人发生疏忽,则整个安全屏障即被打破。

◎密件"入手"环节

密件“入手”环节的失泄密隐患,可以表现为私自委托不属于涉密文件知悉范围人员去收取密件导致泄密;收取密件时心存旁骛,忙于其他工作,如放假、下班等,对密件随手处置泄密等。

◎密件“倒手”环节

从对象上看,密件“倒手”可分为“倒”给别人和“倒”给自己。可以表现为对自己传阅的文件不认真审阅,未能及时发现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等核心要素,导致其通过互联网违规传递;贪图便利,明知不符合保密规定,仍然违规复印、扫描、摘录、汇编;为参考学习,私自拍照上传至互联网计算机中等。

◎密件“出手”环节

密件“出手”环节的失泄密风险,可以表现为该移交不移交,私自留存备份,后续或自用、或贩卖,进而造成泄密或泄密隐患;“一揽子”移交,不按规定将密件、非密件分类移交,不详细告知接手人注意事项,甚至“单方”移交,不与接手人发生接触,自顾自办理完毕等。

与故意卖密牟利、对外提供等极端恶劣情形不同,机关工作中涉密文件的丢失、泄露多是过失或对相关后果预料不足所致,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保密态度,树正“三观”:

一是树正“利益观”。将国家利益时刻放在首位,严禁将密件作为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和手段,绝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秘密安全之上。

二是树正“业绩观”。不能因时间紧、任务重就放松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各种图便利、走捷径的行为。

三是树正“大局观”。真正确立“文件保密一盘棋”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保密纪律。